摘要:選賢任能,賞罰分明;廢除貴族世襲制,按能力選拔官吏。 推行“盡地力之教”,所謂「治田勤謹則畝益三斗,不勤則損亦如之」。 实行“平
選賢任能,賞罰分明;廢除貴族世襲制,按能力選拔官吏。
推行“盡地力之教”,所謂「治田勤謹則畝益三斗,不勤則損亦如之」。
实行“平籴法”。豐年時政府以平价购入粮食,灾年再以平价出售。
作《法经》六篇,包括盜、賊、囚、捕、雜、具。魏國一直沿用《法经》,後由商鞅帶往秦國,制定秦律。
百姓打官司, 以射箭為準則, 射得準就贏官司, 從而令百姓人人練習射箭, 在戰爭時所向披靡。